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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麞鹿腕骨。用为博具。亦指此种博戏。
麞鹿腕骨。用为博具。亦指此种博戏。 清 阮葵生 《茶馀客话》卷十三:“罗丹,鹿蹄腕骨也。旧俗以蹄腕骨随手摊掷为戏,视其偃仰横侧为胜负。小者以麞,大者以鹿。莹泽如玉。儿童妇女围坐,掷以相乐。” 清 和邦额 《夜谭随录·铁公鸡》:“中间又设赌局,如一切呼卢、押宝、摴蒲及琐琐、罗丹、拍格诸戏,取其头,迄今又十餘年矣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