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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默默计数。
默默计数。 元 方回 《春晚杂兴》诗之四:“霏微小雨初晴处,暗数青梅立树阴。” 谓保留的额数。 明 李东阳 《京闱同年会诗序》:“各赋一诗而暗其一以为序。予时助祭园陵,不及与,实当暗数,故诸君以序属予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