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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谓在头顶燃油灯以奉佛。后为流弊﹐五代时曾予以禁止。
谓在头顶燃油灯以奉佛。后为流弊, 五代 时曾予以禁止。 宋 陶穀 《清异录·释族》:“ 齐 赵 人好以身为供养,且谓两臂为肉灯臺,顶心为肉香炉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