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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以剑自刎。
以剑自刎。《左传·襄公三年》:“ 魏絳 至,授僕人书,将伏剑。” 三国 魏 曹植 《七启》:“故 田光 伏剑於北 燕 , 公叔 毕命於西 秦 。” 唐 李肇 《唐国史补》卷中:“﹝ 田中 ﹞后知力不可报,密为遗表,伏剑而终。” 清 钱谦益 《母刘氏仍前赠》:“古之贤母,望倚门而辞伏剑者,无不教其子以作忠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