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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共同掌管。
共同掌管。《南史·孔珪传》:“﹝ 珪 ﹞与 江淹 对掌辞笔。” 金 刘著 《次韵王子慎玉田道中》:“丝纶对掌惊三雋,樽酒更酬失四愁。” 明 沉德符 《野获编·内阁·东西王李》:“二 王 ( 王英 、 王直 )同官词林,对掌制誥,并至尚书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