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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主管炊食劳作之事。
主管炊食劳作之事。《诗·小雅·祈父》:“祈父,亶不聪,胡转予于恤,有母之尸饔。” 朱熹 集传:“言不得奉养,而使母反主劳苦之事也。” 明 王世贞 《鸣凤记·桑林奇遇》:“幽栖鞅掌,遇良人暂困寒窗,尸饔薪水意彷徨。” 清 顾炎武 《与次耕书》:“菽水之供,谁能代之?宜託一亲人照管,无使有尸饔之叹。” 清 蒲松龄 《聊斋志异·聂小倩》:“女即入厨下,代母尸饔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