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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卑微猥贱。
卑微猥贱。《晋书·夏侯湛传》:“二三公之简僕於凡庸之肆,显僕於细猥之中,则为功也重矣。” 宋 孔平仲 《续世说·仇隙》:“ 玉 以语激 少帝 ,出 维翰 为 开封 尹,或谓 玉 , 桑公 元老,奈何使之尹东,亲细猥之事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