改修gǎi xiū
亦作“ 改脩 ”。 1.改建修治。《后汉书·王景传》:“ 河 决积久,日月侵毁……宜改脩堤防,以安百姓。” 南朝 梁 任昉 《齐竟陵文宣王行状》:“匠者以为不祥,将加修葺。公曰:‘此天谴也。无所改修,以记吾过,且令戒惧不怠。’”
(2).改过修身。《晋书·高阳王睦传》:“ 睦 退静思愆,改修其德。”《资治通鉴·唐德宗贞元十年》:“进而有过则示惩,惩而改脩则復进,既不废法,亦无弃人。”
(3).改缝,另制。 柳青 《创业史》第一部题叙:“他还要她马上给可怜的孤儿改修一条棉裤呢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