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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用钱财交易,使中断婚姻关系。买休,化钱使人休妻;卖休,受钱后休妻。
用钱财交易,使中断婚姻关系。买休,化钱使人休妻;卖休,受钱后休妻。 元 关汉卿 《救风尘》第二折:“兀那贱人,我手里有打杀的,无有买休卖休的。”《明律·犯奸·纵容妻妾犯奸》:“若用财买休卖休和娶人妻者,本夫本妇及买休人各杖一百,妇人离异归宗。” 清 纪昀 《阅微草堂笔记·滦阳续录二》:“於是买休卖休,与母家同谋之事,俱无跡可寻矣。”